第62章 请大队长吃暖灶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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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大队长杨红兵家里就剩一个杨梦晴这没出嫁的虎闺女,还跟老两口住在一起。
  剩下的,隔三岔五回来看看老两口,日子也是瀟洒自在。
  “杨叔,香莲婶儿......”
  杨家一向不关门,秦烈云也就没拿自己当外人。
  推门就进,扯著嗓子就开始喊:“我进来了昂!”
  杨红兵已经习惯秦烈云这不拿自己当外人的这一出了。
  端著碗往嘴里扒拉著饭,边扒还不忘了说:“吃了没?你咋来了?一起吃点?”
  “嘿嘿,不了。”秦烈云笑嘻嘻地上前夺走了杨红兵手里的碗筷后说:“走吧,叔,上我家去。”
  杨红兵一愣:“咋了?”
  他连忙站起身,神色认真地道:“出什么事儿了?”
  “没事儿啊。”秦烈云见大队长杨红兵的表情严肃,连忙摆手解释道:“我这不是搬了新家吗?
  按规矩,这不第一顿暖灶饭得邀请亲朋好友啊。
  这不,我就厚著脸皮来找杨叔跟杨婶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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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队长杨红兵听完已经懵了,昨天秦烈云確实说,要请自己过去吃暖灶饭的,可当时他以为也就是客气客气。
  毕竟这年头口粮啥的都还不富裕,再请旁人吃饭的话,那就奢侈了。
  哪怕秦烈云现在成了猎户,能上山打猎,可毕竟年纪轻轻的,手里多存点钱总归是要好的。
  媳妇没娶呢,娃娃就更不要说了,往后这钱的地方还不少。
  杨红兵心意领了,但他並没有打算去,摇摇头道:“好了,你自己回去吃吧,心意叔领了,叔很高兴呢。”
  “那怎么行呢?”秦烈云笑著:“暖灶饭一个人吃未免也太孤单了。
  再说了,就算是不谢谢你,我也要谢谢咱们梦晴妹子啊,要不是她的话,那么好用的军刀,我可用不上啊。”
  话音刚落,身后杨梦晴的声音就幽幽的传了出来:“哎呦~我还以为你忘了呢,这家里除了我爹娘之外,就没有喘气儿的了。”
  她起身往屋子里走去,脆生生地喊道:“爹、娘,这小子盖房子,你们可没少帮忙,这暖灶饭啊,咱们就该去吃!”
  秦烈云也是笑著附和:“对对对!叔、婶儿,走吧。”
  最后杨红兵跟王香莲是被杨梦晴跟秦烈云生拉硬拽过去的。
  到了秦烈云的小院子,望著桌子上的饭菜,一家人都惊呆了。
  用料是惊人的,份量是扎实的。
  杨梦晴也哆嗦了一下,她原本只是想凑个热闹而已,没想著要占这么大的便宜。
  “你啊!”王婶儿伸出指头戳了一下杨梦晴的额头。
  杨梦晴则是捂著额头小心翼翼地看著杨红兵的神色,杨红兵现在已经完全淡定了。
  甚至莫名地有点开始嘚瑟了,挥挥手道:“坐啊,来都来了,难不成还能看看再回去啊。
  这么好一桌子菜,不高高兴兴的吃一顿,简直就是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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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梦晴一下子就开心了。
  红烧肉、红烧兔子、燉鸡汤,外加西红柿鸡蛋和土豆丝儿。
  秦烈云给大傢伙装了热乎乎的乾饭,还不忘解释一句道:“本来想做猪肉燉粉条的,可我一看这肉要是不做成红烧肉,那这肉就太浪费了。”
  “哈哈哈,你小子啊。”
  一顿饭,闹闹哄哄地吃完了,大队长也吃饱喝足带著老婆孩子回家了。
  走前还叮嘱道:“小子,在咱们大队好好干,往后啊,说不定你能接了白豪的班呢!”
  “嘿嘿,好嘞!”
  提到白豪,大队长就想到了白豪家的小闺女,白露。
  嘶,那丫头可是真水灵,而且还乖巧。
  要是自己没记错的话,现在正跟著大队里的赤脚医生老全头学著认草药呢。
  没事儿就上山採药,把药材炮製好了,再卖到供销社去,还能赚些钱补贴家用。
  大队长在心里就开始盘算起来,只不过脸上没显。
  跟秦烈云閒聊了几句就带著婆娘和闺女回家去了。
  大队长走了之后,秦烈云就开始收拾,等刷完了锅碗瓢盆之后,夜已经深了。
  月黑风高啊,正是搞事儿的时候。
  秦烈云等了一会,觉著破木屋里人都睡著了之后,他才躡手躡脚地跑过去。
  扯著嗓子就开始学鸟叫。
  “布穀~布穀~”黑夜里,陆怀瑾无奈地睁开眼。
  这小王八蛋,他刚想起身,沈明远忽然开口道:“不是,这是布穀鸟?这都啥时候了?布穀鸟咋还叫呢?”
  布穀鸟又叫报春鸟,这个时节出现,著实是有点离谱。
  陆怀瑾心虚得一声不敢吭,好在沈明远也只是隨口嘟囔几句,很快就又翻身睡下。
  他们这些人,乾的活儿累,不睡觉的话,明天也没精神干活儿。
  陆怀瑾约莫过了几分钟之后,听著沈明远的呼吸声逐渐平稳后,他才出了门。
  出了门就是一路小跑,等到了目的地,就看见秦烈云脱了外套铺在草地上,嘴里还叼著个狗尾巴草,悠哉游哉的。
  看到陆怀瑾,秦烈云抬头笑著:“嘿!老头儿,咱爷俩的新家出来了,我还单独给你留了一间房呢。”
  一边说话,秦烈云一边掏出那一大海碗的饭菜递给陆怀瑾道:“来!咱爷俩吃个暖灶饭,我可是特地留出来的,还热乎呢,快尝尝你儿子我手艺咋样?”
  陆怀瑾此刻压根就挪不动脚步,渐渐的他眼前湿润,一切变得模糊。
  他怎么都想不到,当年只是一时兴起养了个小孩,隨手教了点东西。
  又给餵了两顿饱饭,可就是这个无心之举,居然会在他最落魄、最难堪的时候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就像是一束光,十年前他像是一束光照进了秦烈云黑黢黢的人生里。
  而十年后,那束光又重新照亮了他自己。
  住的是新房子,睡的也是新被褥,没有知青点那让人犯呕的汗臭、脚臭等等一切乱七八糟的味道。
  秦烈云一觉睡醒,那叫一个生龙活虎。
  简单准备了一下,他就带著枪上了山。
  进了山他就开始寻找白鹰的身影,只是在山里都快转迷糊了,也没看见白鹰的一根鸟毛。
  所幸也就不强求,溜达著去了山谷,顺手薅走只呆呆的羊。
  不过他今天上山的目的可不是抓羊,而是去找牛群。
  这会儿,猪肉稀罕,牛羊肉则更加少见。
  有些人,从生下来到入土,都没尝过牛肉到底是个什么味儿。
  路上看见野鸡,野兔什么小猎物,他也没放过,全部用那一手神乎其神的飞刀技术给解决掉。
  一扎一个准儿。
  收进空间,等回头攒一攒,把毛皮给鞣製出来,自己做个手套或者坎肩啥的,再给赵家人邮寄过去一部分。
  想著想著,秦烈云就往山林里面走得更深了。
  路上还遇到了一片野桃树林。
  记下位置,顺手就往空间里挪了两棵一人高的桃树。
  回头用泉水一浇,桃子想啥时候吃,就啥时候吃。
  带著这个心思,秦烈云一路搜罗,还真让他发现了一些。
  两棵野葡萄藤,一棵野枣树,统统打包装进空间。
  等到他发现野牛群的时候,收穫已经可以用惊人来形容了。
  捡起野鸡窝里的鸡蛋,他猫著腰藏起来,寻思著该怎么去弄到野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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