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龙脊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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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星期后。
  木剑的剑锋在黑髮青年的瞳孔中极速放大。
  啪!
  诺亚提剑抵挡,木剑与木剑相撞间发出一声清脆的响声,但他依旧被那巨大的力道震得往后退了几步。
  脚步踉蹌间,莱恩单手持剑,再一次压了上来。
  北地剑术的特点便是招式大开大合,但招式之间缺乏了一丝连贯性。
  但由莱恩施展出来,却完全没有这种感觉,力道沉重的剑招如同雪崩一般倾倒而来,不给诺亚一丝喘息的机会。
  木剑之间不断碰撞,交锋,噼里啪啦的响声如同雨点般密集落下。
  只能勉强招架的黑髮青年,脚下步伐也越来越凌乱,直到莱恩抓住破绽,一剑抽在了他握剑的双手上,迫使其丟下了手中的木剑,两人之间的对练才终於结束。
  木剑横在了诺亚的脖颈上,后者愣了愣神后,无奈地举起了双手行法国军礼。
  “老当益壮啊,老头子。”
  谁能想到,一个小小的莱茵村竟然臥虎藏龙,躲著一位从歷史中消失了的精灵不说,还藏著一位剑术大师。
  前者暂且不说,后者诺亚倒是不怎么意外。
  村里早就有传闻说,老莱恩之前是一名骑士,出於某种原因来到了这座边陲小村庄隱居。
  另有小道消息称,老莱恩是和效忠的领主的女儿私奔了,但谁都没见过这位“领主的女儿”。
  现在看来,传闻应该是真的了,但小道消息真不真,他就不確定了。
  老莱恩的妻子在他收养诺亚之前便离世了,所以诺亚也没有见过养父的妻子,只知道他不近女色,和埃洛斯就像是天平的两端。
  一手北地剑术在莱恩的手中被使得出神入化,但他的技能组里却没有北地剑术这一项技能,仅有一个看起来就很牛逼的狮王剑lv6。
  不难猜出,北地剑术就是狮王剑的简化版本。
  至於为什么老莱恩不將狮王剑教给诺亚,而是简化了这一剑法,或许有什么不能暴露自己剑术流派的理由。
  而那理由,不出意外的话应该与他为何会隱居於此有关了。
  不过诺亚並没有打探他人秘密的喜好,顶多也只是有些好奇。
  最关键的原因是,诺亚知晓他人秘密的方式,同样也是个秘密,就好像前世上学时发现有人没做眼保健操一样。
  “有进步。”莱恩收起木剑,拍了拍他的肩膀道,“下午不用去巡逻了,跟我去一趟城里。”
  诺亚挑了挑眉头,心中暗喜。
  金手指能够將努力量化为经验数据,从而让他清晰的感受到努力的回馈,但现实並非游戏,进步也並非仅仅只是阶段性成果,更是水滴石穿的坚持。
  每一次挥剑,剑路的定位都会变得更加精准;每一次撕裂肌肉,筋力就会变得更强。
  每天的挥剑锻炼,再加上养父莱恩的陪练,如今他的北地剑术经验值已来到了569,距离升到lv4只差431点经验值。
  技能等级提升带来质的飞跃,每日锻炼供以细小的提升,双重的正回馈所带来的,便是双倍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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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诺亚不能將这份喜悦展现在脸上,要是让莱恩觉得自己都一把年纪了,还跟小孩子一样被夸奖了就会感到高兴的话,那可就样衰了。
  “去城里?干什么?”
  中年男人瞥了他一眼,那一向沉稳的目光中不知为何带上了一丝幽怨。
  “子爵大人要召集人手,探索你们发现的那个遗蹟。”
  诺亚愣了愣,了解过后,才明白了事情的原委:
  被他和埃洛斯两人从森林中抬回来的老约翰,在经过牧师的治疗,又修养了一个星期后,重新变得活蹦乱跳起来。
  而他的这份因鲁莽而差点送命的丟人经歷,也在他那张大嘴的吹嘘下,变成了一次充满奇幻要素的冒险经歷。
  如今暮光森林深处埋藏著一处遗蹟的事情,已经从莱茵村里,流传到了子爵领下的城镇当中了。
  “那个蠢货……”
  诺亚颇为无语地摇了摇头。
  虽然老约翰凭藉著自己的口舌功夫,成功避免了一次社死,但却给他们带来了另一个麻烦。
  能让埃洛斯这位纯血精灵都感到棘手的遗蹟,其危险程度自然不必多说。
  诺亚本来打算等自己练出山了,再找上埃洛斯一起去探索的。
  现在看来,探索遗蹟的日程不得不提前了。
  “走吧,现在出发,午餐就在城里吃。”
  “行。”
  “不能喝酒。”
  “……行。”
  父子两人简装出行,来到村子里的马厩,各牵了一匹矮小的駑马,出了村子,沿著乡村小路,向西南面一路骑行而去。
  四月中旬,这个漫长的冬季终於结束。
  积雪化开后,雪水混杂著泥土,將路面融作一片泥泞。
  仿佛是为了追赶被积雪掩埋的春日时光似的,一簇簇鲜活的新绿,在一夜之间悄然从斑驳的残雪下钻了出来,溪流也重新流动起来,在暖阳下泛著粼粼波光。
  偶尔还能看到一侧的稀疏树林中躥过一两头通体灰色皮毛的岩羊。
  马蹄踏在跨过溪流的木桥上,发出噠噠噠的清脆响声。
  “话说,我们的子爵大人,那个老胖子领主。”
  诺亚一开口便带著刺,他一向贵族没什么好感。
  “我以为他这一辈子都会蜷缩在那座奢华的庄园里,靠著对下人颐指气使和压榨自己的领民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没想到他居然会干出召集人手探索遗蹟这种极具风险的事情。”
  “被遗蹟的宝藏迷了眼吗?”
  要知道,一个子爵所能掌握的武装力量並不多,每一位私兵都十分珍贵,从他需要从村卫队里徵召人手来补足探索遗蹟队伍这一点便能看出来。
  损失个一两位高手,那位胖如山猪般的领主,估计要肉疼死。
  而从村庄召集来的人手,估计也是拿来给他的私兵当炮灰用的。
  “注意你的言辞,小子。”老莱恩瞥了他一眼,“这话可不能在城里乱说。”
  虽然嘴上如此说著,但莱恩不得不承认,诺亚对他们的领主大人总结的非常到位。
  “不过有一点你说错了。”莱恩说道,“想要探索遗蹟的不是领主,而是他的儿子,莱纳斯·博蒙特。”
  诺亚“哦”了一声,显然对是谁下达的命令並不在意。
  “年轻小子,梦想著荣耀加身与扬名立万,总是如此。”老莱恩也不在意他的敷衍,只是自顾自地感嘆道。
  “就和年轻时的你一样?”诺亚瞥了他一眼。
  莱恩沉默了片刻后,才微笑著摇了摇头:“不,我可没有一个子爵父亲。”
  閒聊间,两人已穿过一片平原,远方的城镇轮廓隱约可见。
  龙脊城,博蒙特子爵治下的领地,在某一个古老传说中,这个城镇下曾经埋藏著一头巨龙的尸体,因而得名龙脊一词,就连博蒙特的家徽上印刻的都是一条蜿蜒的巨龙脊背。
  至於为什么不用完整的巨龙图案?那当然是阶级还不够高了。
  要是一个小小子爵敢用巨龙图腾当作家徽,那是分分钟要掉脑袋的。
  城门处人头攒动,天气变好之后,在村子与城镇间来往的村民也渐渐多了起来。
  两人翻身下马,牵著韁绳走进了城镇当中——平民是不允许在城內骑马的。
  “先找个地方吃饭吧。”莱恩说道。
  身为村卫队队长的他,常常因为某些事务而来到城中,因而对城镇的道路十分熟悉,很快便带著诺亚来到了一家酒馆门前。
  栓好马,两人推门而入,掛在门扉上的银铃便摇晃著发出一阵清脆悦耳的响声。
  “两份灰岩羊肋排,大碗蘑菇燉汤。”男人熟练且快速地点好了餐。
  “再来两杯麦……”诺亚刚习惯性地开口,就被坐在自己对面的养父狠狠地瞪了一眼,只能悻悻地闭上了嘴巴。
  其实他之前没那么爱喝酒来著,一定是被嗜酒如命的埃洛斯带坏了。
  该死的酒鬼精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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