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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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密斯时不时和简宁聊两句,他对着墙面坐着,身后侧面开了小出餐口,不影响对话,能听到简宁做菜的动静,又几乎没有油烟窜出来。
  这种和主厨近距离、又不用看到厨房内忙碌场景的交流,让他非常放松,心情愉悦,手杖就靠在一边。
  正门打开的位置面对着厨房,外面街道路过的人也只能看到木板,完全看不到另一边的史密斯,形成一种开放又很隐蔽的反差。
  “……史密斯先生,抱歉我这里没有什么很珍贵的食材,不过味道应该不错。”简宁绕出厨房,将出餐口的餐盘送到史密斯面前。
  刚才聊天的时候,史密斯已经主动介绍了自己的名字。
  “慢用。”说完,简宁又回到厨房里收拾残局。
  厨房里食材不怎么多,简宁还是选择了做面条,不是手擀面,而是“猫耳朵”,只要熟练了,这个做起来更快。
  揉好面后,揪一小团,熟练在菜板上一搓,一个贝壳状的“猫耳朵”就出现了,简宁甚至可以双手同时搓,效率加倍。
  为了让它们更加入味,揉面时简宁用牛肉高汤代替了水,高汤是为了做牛肉卷备的,正好可以用上。
  史密斯看着眼前有点像通心粉,又完全不一样的食物,就像之前每天尝试新口味一样,充满期待。
  简宁做的是带酱的牛肉洋葱炒猫耳朵,为了搭配猫耳朵的形状,牛肉也被简宁切成了小方粒。
  单个的猫耳朵不会很小,史密斯用叉子可以轻松食用,因为是内卷小贝壳的形状,叉起时贝壳里会盛有少量的酱汁。
  酱汁是黑胡椒口味,简宁用剁碎的蘑菇熬出来的,辣味中带着鲜味,猫耳朵本身也不是毫无味道的白面,牛肉高汤的底味在最后才会涌上来。
  简宁刚才问过后,特意将猫耳朵煮的软了一些,更符合史密斯的口味。
  爆炒的时候,简宁将炉火生到最大,火焰将所有食材的美味激发出来,牛肉粒煎得微微焦边,猫耳朵此刻还轻微烫口,略显刺激。
  史密斯连吃几口,已经微微冒汗,此时再喝薄荷苹果水,无比舒爽。
  这种热烈、让人欲罢不能的感觉,大概就叫锅气。
  “呼……”餐食过大半,史密斯用手帕轻摁额头上的薄汗,只觉浑身倦意都被驱赶体外,大脑无比轻松。
  “餐后甜点,先生。”收拾好厨房的简宁,又端出一个盘子,拔丝苹果。
  “哦?”薄荷水已经喝完,史密斯正想再要些,简宁就送上甜点。
  与其叫拔丝苹果,倒不如叫甩丝苹果,简宁熬了糖浆,用叉子叉住苹果块,蘸取糖浆,垂直提起滴落多余的糖浆,再双手一搓,离心力的作用下糖浆瞬间开花。
  盘中只有三块去皮的苹果块,每个苹果块都被裹上了一圈“薄雾”,轻飘飘又细密的糖丝让苹果块若隐若现。
  史密斯没见过这样的甜品,令他感到非常惊喜,入口即化的“薄雾”,半点不腻嘴,苹果竟也不是单一苹果的味道。
  “你在苹果里加了什么?”吃完第一块后,史密斯不由问道。
  “泡了一下波特酒。”实际上是稀释过又加了其他东西的混合波特酒液,而且只泡了几秒,增香。
  简宁现在很喜欢将波特酒加进甜品里,使用率很高。
  “奇妙的想法。”史密斯将剩下两个苹果块都吃了,简宁又给他端来一杯薄荷水清口。
  “不得不说,今天这顿午饭我感到非常惊喜。”史密斯欣赏地看向简宁,“我希望明天也是如此。”
  简宁眨眨眼,没说话。
  史密斯拿起手杖,“你的厨艺,不止能开一家小餐馆,如果需要帮助,我很乐意资助你。”
  “谢谢您。”简宁没说需要还是不需要。
  史密斯又看了她一眼,摇头笑道:“好吧,那明天你能否再招待一下长辈和他的一位老朋友呢?”说着又把刚才那枚金币放在桌上,连同另一枚一起。
  这小老头还挺会得寸进尺的呢,简宁瞥了眼金币,片刻后像是妥协了,“……十二点如何?”
  “当然,你是厨师,你说了算。”史密斯高兴地离开了。
  简宁收好金币,心想,她这算是开业了还是没开业?
  这下要好好想想,明天要做些什么了。
  史密斯坐马车回到行政厅,心情非常好,尤其看到助理等职员的怨念,更有一种世人皆醉我独醒的优越。
  第二天中午,史密斯带着老朋友前往克拉威尔街,路上弗莱明看着车厢外的路线,摸不着头脑。
  “史密斯,你这是要带我去哪里?”弗莱明问道。
  “一家神秘的东方小店,你一定会爱上的。”史密斯信誓旦旦道,他们这个阶段,也没什么多余的爱好,打打猎,喝喝酒,如果有美食就更好了。
  照样停在克拉威尔街口,史密斯带着朋友步行进去,他今天特意换了身更低调的衣服,走在街上丝毫不显眼。
  不过他朋友就突兀了一些,一看就是有钱的绅士老爷。
  今天一样没有开门,只留了一个门板身位进入,史密斯熟练地直接走进去。
  弗莱明在门口,难以置信地看着这个小店,左边钟表店,右边面包房,甚至没有玻璃橱窗,只用木板来封门。
  “愣着干什么,快进来弗莱明。”史密斯回头叫他。
  弗莱明默默跟进去,里面也并不是别有洞天,但也不令人厌恶。
  昨天约定今天史密斯还要来后,简宁告诉了莎拉,没想到莎拉比她激动多了,“简宁,这是贵客!如果你能让他满意,说不定以后你就能开大餐厅!”
  莎拉一点没觉得这种贵客,来这个小店有什么问题,简宁做菜这么好吃,他们能找来才正常呢。
  “你等等,我们马上再做一次卫生,小约翰,你再去摘些花来!蒂莉汉娜,你们再去找点常春藤,重新编几个花环……”
  莎拉一通布置,还把简宁赶出厨房,“你去买明天的食材吧,我把厨房再擦一遍,噢,还有厕所,马桶也要重新刷!皮普!……”
  简宁哭笑不得地站在后院外头,什么也插不上手了,干脆真的去买食材了, 2英镑的午饭,她得做好点。
  所以今天,史密斯带着弗莱明来后,小店变得更干净了,桌上的花也换了,木桌和地板也被保养过。
  今天依旧只有简宁一个人,隔着出餐口打招呼,“史密斯先生,中午好。”
  史密斯乐呵呵地就近坐下,拉着弗莱明一起,简宁端上两杯迷叠香苹果水,就又回到厨房里。
  “别看这里小,食物非常令人惊喜。”史密斯低声对弗莱明说道。
  “我想也应当十分惊喜才行。”弗莱明语气不明地笑了笑。
  史密斯还能不知道老朋友的意思,只想着一会儿你就知道了。
  提前准备过了,简宁在不久后端出了前菜,两份炸春卷。
  春卷被斜切成两段,搭在一起,盘沿划了一道浅黄色的酱汁,散发着酸酸的味道。
  弗莱明确实有些惊讶,这摆盘倒不像是小餐馆端上来的。
  “快尝尝。”史密斯招呼一声,自己先吃,叉子碰到春卷皮的时候,酥脆感初见端倪。
  从切口能看出里面有虾仁、豌豆和一些青菜,混合着不知是什么的白色酱料。
  史密斯已经陶醉其中了,没再招呼弗莱明。
  春卷卖相不错,弗莱明耸耸肩,也取了一个春卷蘸了一旁的浅黄色酱汁,第一口下去是酥的,薄薄的一层酥皮几乎碰到牙齿就碎了。
  里面白色的大概是奶油酱,虾仁和蔬菜都很嫩,像是刚刚熟就出锅,多一秒都没有,浅黄色的酱汁有明显柠檬的香气,一点点的量刚刚好。
  明显是油炸的东西,弗莱明却感受到了清爽,是道很成功的前菜。
  “怎么样?”吃完后,史密斯问道,他可是看见弗莱明的表情了。
  “嗯。”弗莱明轻点了下头。
  第二道是汤,年糕牛骨汤。
  年糕是简宁用大米自己捣的,早上现煮的米饭,立刻捣成年糕,比起q弹,更多的是软糯。
  汤底很清澈,碗底的白色年糕柔软得不成型,弗莱明只能舀起一小块,伴随少量汤汁送入口中,舌头一抿,年糕就蔓延在口腔中。
  年糕并不是完全顺滑的,中间夹杂着一些颗粒感,牛骨汤十分清淡,里面的油都被简宁过滤掉了,入喉只有暖洋洋的感觉,直到腹部。
  弗莱明觉得这个年糕放在甜品里也会很出彩的。
  现在,他真的对主菜感到好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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