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让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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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
  这又是什么?
  他左看右看,发现其他人也一脸惊讶,不知道这小孩在做什么。
  万平安刚开始也有点不明白,他一直在解释一支笔真不重要,但小孩的父母却说画家的笔一定很贵,说孩子你闯大祸了。
  说来说去,小孩的脾气就来了。
  我赔你不就行了?
  大人真麻烦,画家用的笔也顶多精细一些,不也还是铅笔,铅笔能有多贵?
  於是过来拿上之前踩断的笔,准备去商店看看。
  现在天还没黑,骑马穿山路七点之前就能到集市,那边有学校,也有卖文具的小卖部,自己买完回来不到八点,吵的人耳根子烦。
  还有什么导演,还什么画家,来什么来?
  一张脸犟得通红。
  那匹马从房子后面出来,跑得真的很快,眨眼间就到了小孩哥身边。也不知道他怎么做的,也没脚蹬,抓著马脖子跳了一下就上去了。
  罗秉文眼睛瞪大了。
  好帅啊!
  阿木这才反应过来,快速过来喊道:“你这小孩,也太莽撞了,这么晚了你走什么山路?你罗叔叔不也说了没事了吗?”
  叔叔……
  “一支笔而已,我能赔给他,让开!”
  万平安听完这句话感觉杵著拐杖的腿都有些软,刚才那只笔断了就断了,他自己也不认为是多大的事情,就孩子父母一直在这里说。
  现在好了,小孩子逆反心理一来,他不生父母的气,开始生罗导演的气。
  他这下才是真笑不出来了。
  罗秉文也反应了过来,这时候不是计较帅不帅的事情,这小孩可能是觉得踩坏了自己的笔想赔一支,但真没必要。
  他说:“小孩,小孩,下来,我带了不少的笔呢,这支坏了就坏了。”
  “弄坏了你的东西就得赔,这是我自己的事儿!”
  “你自己有铅笔吗?给我一支不就行了。”
  “那怎么能一样,我爸都说了,你们画画的笔一定很好很贵,你们放心,我又不是什么三岁小孩,这条路我骑马走了几十次。”
  好傢伙,凉山还真骑马上学?
  “嘿,有什么不一样,你把你写作业的笔给我拿来,快点,哥哥给你表演表演。”
  罗秉文重点在於『哥哥』两个字。
  虽然他確实也到了被小孩子喊叔叔的年龄了,但他还没结婚呢,对这件事也习惯不起来。总觉得被人喊叔叔心安理得的年龄最起码三十五往上。
  小孩將信將疑地看著他,犹豫了一下,下马了,从口袋里掏出一支普通的书写铅笔递给罗秉文。
  这时候他父亲出来拍了一下马屁股,这匹马又顛儿顛儿的跑回去。
  来的时候嘶鸣著帅气十足,但现在往回跑的样子像个蹦蹦跳跳的小孩子,罗秉文感觉这马也挺有意思的。
  “看好了。”
  四级的画家是距离大师最近的一个等级,速写这种基础的东西已经融入到了骨子里,也不用打什么草稿了,用小孩哥的铅笔在画稿上快速挥舞。
  很快,一个人抱著马脖子上马的形象出来了。
  在旁边看的人惊嘆出声。
  “这是友瑟哥!”一个更小的孩子喊道。
  “別喊!”
  “画的真好!而且好快啊。”
  速写当然快。
  罗秉文听到周围的讚赏,嘴角微微扬起,但是手里的笔也一直没停下,顺著心里的感觉继续给这幅画添上细节。
  比如小孩上马的时候飞扬的衣角,马儿身上的鬃毛。
  一般画毛髮都是用h铅笔,因为更细,更硬,顏色浅,线条还细腻,但不是说其他的笔都不能画毛髮了。
  按照罗秉文的习惯,就是斜著一抹。
  完事儿。
  他画了这么多年,一些个人习惯早就融入到作品里面了,有些作家喜欢一笔一笔的细致刻画,而罗秉文由於工作原因,怎么快速怎么来。
  但这看起来隨意的一抹,也让骏马的鬃毛显得每一根都在肆意流动似的。
  这小孩都看呆了。
  这是自己的笔画出来的?自己的笔还能完成这么漂亮的一幅画?
  那自己写字跟狗啃似的。
  他以为这个叔叔拿著笔只是隨意的画一画,完全没想到画的是自己,而且还画得这么精彩,就这么帅气……他从来没觉得骑马很帅气,甚至在这两年还觉得很丟脸。
  觉得骑马是一件很贫穷落后的事情。
  但在罗秉文的这幅画里,他能感觉到画里面这个骑马的人很帅,很酷。
  真是自己?
  他有点怀疑了,但眉眼真是越看越像。
  七分钟后,一副速写完成。
  罗秉文把它从画板上取下来,抖了抖,递给小孩哥,说道:“好了,你看看,就是踩断了一支普通的铅笔嘛,干嘛这么大反应。”
  “我……我爸爸说……”
  现在的他又全然没有了之前在马上说话的那种气势。
  那句“这是我自己的事儿!”真是挺帅。
  罗秉文笑了一下,拿著画稿朝他挥舞:“吶,送给你吧。”
  “送我?这幅画?”
  小孩哥难以置信,有点不相信这是真的……他从来没觉得自己能和一幅画產生什么关係,以前生活里也没见到过会画画的人。
  现在不但见到画家了,別人还画了他,甚至还要把画送给自己?
  他小心翼翼的接过这幅画。
  他也再次的端详自己,这一刻,他忽然意识到自己原来习以为常,甚至有些嫌弃的骑马场景,在別人的眼里居然也能这么帅。
  罗秉文都不用问他喜不喜欢了,光是看这表情都知道这小孩喜欢得不得了。
  “是的,这幅画送你。”
  他拍了下小孩的肩膀,问道:“你叫什么?”
  “友瑟,我叫友瑟!”
  “你自信的时候很帅,不要这样畏畏缩缩的。而且有时候別太跟自己较劲,遇到事儿咱们好好沟通,没什么解决不了的,不要带著气去做事情。”
  本来是一件小事,他这么骑著马一跑,小事也变成了大事。
  “谢谢叔叔,我知道了!”
  他现在想法完全和之前反过来了,凉山人住在大山里,从小就有崇拜强者的基因,而罗秉文一过来就受到了所有人的热烈欢迎,说起来这些半大小孩是不太服气的。
  凭什么?
  但现在友瑟真的服了。
  这个年龄段的小孩不是听不进去话。
  你觉得他逆反,其实就一个原因。
  他不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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