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盛衰各有时,立身苦不早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夫君呀,奴……奴不行了。”
  青纱帐里,钱卿卿那双勾魂夺魄的狐狸眼有些涣散,微微上翻,红唇轻启,一滴晶莹的口涎顺著嘴角滑落。
  如雪一般的肌肤,此刻染上了一层嫣红。
  刘靖动作一滯,见她確实不堪挞伐,不由面露苦笑。
  他正值少年,热血如阳,属於男人正凶猛的年纪,加上天赋异稟,便是崔蓉蓉这样熟透的女子也抵挡不住,更別提钱卿卿这个小丫头片子。
  钱卿卿这会儿终於缓过劲儿了,满脸愧疚道:“夫君还未尽兴,不如让笙奴与狸奴来侍寢吧。”
  刘靖哑著嗓子道:“狸奴还小,什么都不懂,別让她来了。”
  “笙奴,快且进来。”
  钱卿卿有气无力地唤了一声。
  “哎。”
  外间很快响起笙奴的应答。
  不多时,臥房门被推开,就见笙奴穿著月白色的里衣,面色娇羞地走了进来。
  翻身將门关上,透过青纱帐看到床榻上的景象,她身子微微一颤。
  浑圆修长的玉腿在褻裤下扭动了一下,旋即迈开步子走向床榻。
  “阿郎。”
  脱掉绣鞋,爬上床榻,笙奴柔柔地唤了一声,却垂下眸子,不敢看他。
  这副娇羞的模样,最是诱人。
  刘靖一把將她抱起,挨著钱卿卿躺下,欺身压上。
  ……
  翌日。
  天光放亮,朦朦朧朧。
  刘靖扒开缠绕在自己身上的玉臂粉腿,缓缓坐起身。
  下一刻,笙奴的声音在身后响起:“阿郎,奴婢伺候你更衣。”
  刘靖转头道:“不必了,你身子不便,多睡一会儿。”
  “嗯。”
  笙奴娇羞的点了点头,心头只觉无比幸福。
  钱卿卿嫁了个好夫君,她又何尝不庆幸呢。
  作为陪嫁婢女,身份地位低下,倘若遇到一个不好的主家,下场会非常悽惨。
  照例练了一个时辰的马槊后,刘靖在井边冲了个凉,洗去一身汗水。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 追书就上 101 看书网,?????????s??.???超实用 】
  回到臥房中,钱卿卿已经起了,正在狸奴的伺候下洗漱。
  见刘靖拿起平时穿的圆领袍衫,钱卿卿出声道:“夫君怎地不穿官服?”
  刘靖挑了挑眉:“这非年非节的,穿官服作甚。”
  前两天官服下发后,他还没穿过。
  主要这天儿太热了,哪怕是出行的常服,也算不上薄,一整天穿下来,恐怕得捂出一身痱子。
  须知,唐时官员的官服可不仅仅只有一套。
  作为上州刺史,正四品的官儿,刘靖共有五套官服,分別是祭服、朝服、公服以及常服。
  祭服自不用说,乃是祭天等大礼仪时才能穿戴的。
  而朝服,却並非寻常人理解中上朝时所穿,乃是陪祭、冬至大朝会以及拜表等大场合所穿。
  后世电视剧以及小说里,演绎的那种有事起奏,无事退朝的朝会,那都是假的。
  朝会是礼仪,不是君臣议事的地方。
  唐时实行的乃是政事堂会议制度,平时皇帝召集群臣议事,往往在某个偏殿,且很隨意。
  真要像电视剧那样,那皇帝和百官一天天也別干其他事儿了,每日上朝下朝浪费的时间,都得大半天。
  公服与常服才是官员常穿的官服。
  钱卿卿若有所指道:“夫君新得歙州,这官服不是穿给夫君自己看,而是麾下官员將领们看。”
  闻言,刘靖思索片刻,忽地笑道:“不曾想,竟娶了个女诸葛,吴王当真待我不薄。”
  听到自己夫君打趣自己,钱卿卿嗔怪的白了他一眼,尽显小女儿態。
  “成,那今日就穿一回官服。”
  刘靖说罢,问道:“永茗以为,该穿哪一套?”
  钱卿卿思索道:“常服不足以显威严,眼下又非祭非朝,自然是公服最为合適。”
  到底是郡主,这方面知识比刘靖高了三四层楼。
  “好。”
  刘靖点头应道。
  “奴伺候夫君更衣。”钱卿卿打发走狸奴,款步上前。
  新婚燕尔,正是蜜里调油的时候,帮夫君更衣也让钱卿卿觉得很幸福。
  先是一件白襦,接著是白裙,然后是白沙中单,穿好了內衬,最后套上絳沙单衣以及絳沙帷裳。
  不得不说,这套官服要是刘靖自己穿,还真得费不少事儿。
  然而这还没完,这只是身服,还有足服、首服以及配饰。
  足服除了白袜子之外,还有一双乌皮舄。
  舄是鞋,却非一般的鞋,而是木底皮面,非皇帝大臣不可穿。
  正所谓履舄交错,便是如此。
  服侍刘靖穿上乌皮舄,钱卿卿起身,接过狸奴递来的曲领开始穿起了配饰。
  忙活了一刻钟,终於穿好了官服。
  钱卿卿后退两步,看著眼前身著大緋官袍,头戴进贤冠,腰缠素革带,左腰下佩六琪珏,右腰上悬金鱼袋,脚踩鹿胎乌皮舄。
  这身官服乃是標准的宽衣大袖,若是身材矮小瘦弱之人穿在身上,那就真的是沐猴而冠了。
  刘靖身材高大,完全能撑得起来,丝毫不显臃肿,反而风度翩翩,俊美的相貌,配上英武的气质,宛如话本中走出翩翩贵公子。
  《陌上桑》中『十五府小吏,二十朝大夫』,我夫君尚未及冠,却已经是一州刺史了呢。
  看著眼前的夫君,钱卿卿一时有些痴了。
  “傻乐什么呢。”
  就在这时,钱卿卿觉得脸颊微疼,回过神却发现是夫君在捏自己的脸。
  钱卿卿回过神,毫不吝嗇地夸讚道:“夫君穿这身真好看。”
  太好看了,她觉得自己能看上一整天都不带腻的。
  刘靖却皱眉道:“就是有些热,而且腰带松松垮垮,总担心走几步就掉了。”
  不但热,木底舄也不如薄底靴子舒適,硌得慌。
  钱卿卿解释道:“夫君宽心,革带看似松垮,实则牢固著呢。”
  “那就好。”
  刘靖点点头。
  这还只是公服,若是祭服与朝服,只会更加繁琐。
  瞥了眼窗外,见日头升高,刘靖招呼道:“时辰不早了,用饭去吧。”
  出了小院,两人朝前厅走去。
  一路上,钱卿卿美目不断看向刘靖。
  刘靖好奇道:“看什么呢?”
  “看夫君哩。”
  钱卿卿软软糯糯地答道,一双狐狸眼都快拉丝了。
  刘靖失笑道:“天天看还看不够么?”
  “看不够,要看一辈子。”
  钱卿卿说著,俏脸不由一红,心中也被自己的大胆嚇了一跳。
  这副自然不做作的娇羞,让刘靖怦然心动。
  少女的脸红,胜过一切情话。
  老舍先生诚不欺我啊。
  在婢女们惊艷的目光中,刘靖来到前厅。
  没有见到崔蓉蓉的身影,他问道:“大夫人还未起么?”
  一名婢女答道:“回阿郎的话,大夫人方才派人来说,今早有些不適,不来用饭了。”
  闻言,刘靖心中一紧,忙问道:“可严重?请过大夫了么?”
  “已请了大夫诊治,並无大碍。”
  听到婢女的话,刘靖暗自鬆了口气。
  没办法,毕竟是自己的第一个孩子,紧张是人之常情。
  “夫君宽心,姐姐身子康健,况且怀过桃儿,应当无甚事。”一旁的钱卿卿柔声安慰道。
  这倒不是她有心计,故意给崔蓉蓉上眼药,而是真心安慰。
  因为这年头,生过孩子的寡妇是非常抢手的。
  一个很朴素的道理,生过孩子,说明身子骨健康,好生养。
  古时婴孩早夭率高的嚇人,生一个真不保险,两三个孩子能有一个长大成人,就已经算很幸运了。
  所以,生育能力,尤为重要。
  而死了丈夫,则说明女子贵气太重,一般人承受不住。
  什么克夫命,在这会儿根本不存在。
  旁人只会觉得,是那个男人命不够硬,无福消受。
  这股风潮在汉朝时最盛,一度使得权贵们纷纷迎娶寡妇,来证明自己的贵人命格。
  此外,唐时寡妇本来就有一笔丰厚的嫁妆,还能继承夫家的遗產,多种因素叠加之下,能不受欢迎么?
  这一块儿,曹丞相可谓是继承了大汉遗风。
  用过早饭后,钱卿卿便去探望崔蓉蓉,而刘靖则在玄山都牙兵的护卫下,骑上紫锥,前往府衙。
  刘靖敏锐的察觉到,官服穿在身上,沿途百姓看向他的目光中,多了一丝恭敬。
  官服,並不仅仅只是一套衣裳,还代表了正统,以及秩序。
  谁都不希望管理自己的是个草寇。
  稳定的秩序,才是百姓们最希望看到的。
  一路来到府衙,正巧在门前碰到前来上差的胡三公。
  看到骑著紫锥马的刘靖,他微微一愣,旋即神色复杂的讚嘆道:“到底是少年郎,朝气蓬勃,这身緋色官服穿在刺史身上,当真是鲜衣怒马,意气风发。盛衰各有时,立身苦不早,古人诚不欺我啊。”
  刘靖翻身下马,將马鞭扔给身后的牙兵,轻笑道:“胡別驾亦是老而弥坚。”
  “终归是老了。”
  胡三公微微嘆息。
  人老了,就喜欢回忆,刘靖今日这身官服,让他回想起自己年轻时的模样。
  一番感慨后,胡三公收起心思,伸手示意道:“刺史请。”
  “请!”
  刘靖说罢,轻轻搀著他枯瘦的手臂,联袂走进府衙。
  迈进府衙,胡三公说道:“刺史,昨日杨吴那边传回消息,愿意用钱粮赎回一应官员。”
  “哦?”
  刘靖略显诧异,没想到杨渥竟然同意了。
  胡三公解释道:“据说弘农郡王此前並不同意,是那些官员的亲眷家属,求到杨渥生母史夫人那里,愿意自掏腰包赎人,弘农郡王便做了个顺水人情。”
  到底是宦海沉浮几十载的人,在细节方面可谓是深入骨髓。
  如今,自家刺史乃是朝廷钦点,官服告身俱全,朝廷昭告天下,而杨渥的弘农郡王亦是朝廷册封,虽说互相之间打生打死,可明面上同朝为官,他这个下属也就不能直呼杨渥其名了。
  否则,就不是对杨渥的不尊重,而是对自家刺史的不尊重。
  刘靖面露恍然:“原来如此。”
  他就说杨渥怎会有如此大的气量,原来是顺水推舟。
  胡三公问道:“钱粮该定几何,还请刺史定个章程。”
  刘靖早有腹稿,脱口而出道:“钱多少无妨,主要是粮。別驾、司马、六曹主官等官员,底价是五千石粮食,余下的你看著办。”
  他也想多要,可问题是先不说那些被俘官员的家眷有没有那么多钱凑粮,即便凑了,杨吴能让这么多粮食运进歙州?
  五千石一个人,不多也不少。
  “下官明白。”
  胡三公点点头,又问道:“徐二两与汪大同已晾了数日,是否该见一见了?”
  刘靖吩咐道:“差不多了,稍后你让他二人来见我。”

章节目录